标准彩色稿-03

公开规定

根据《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》(国资发〔2016〕315号)、中国五矿相关工作要求,结合本单位实际,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:工商注册登记等企业基本信息;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、重要人事变动情况;企业主要财务状况;重大改革信息、改制重组结果;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;有关部门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、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;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;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。